历史人物评价中的“盖棺定论”问题论
发布:佚名 时间:2009-12-24 11:46: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malajia 人气: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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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评价中的“盖棺定论”问题论
从事历史研究时,经常在研究之前就存在一些习惯性看法,如“历史早已有结论”、“已有定论”,以及某某机关和权威已做出“结论”或“决议”等等。在这些“结论”面前,许多史学工作者经常把它作为前提和遵循的准则,对这些具体问题只做顺论,如与己见不合,或却步不前,或绕道而行。具体到人物评价中,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提“千古不变之真理”,但由定论所涵养成的思维定势却是存在的,改变起来很不轻易。当一种新的观点提出来之后,人们的反映首先是这种说法与书上的是否“一致”,是否与传统的观念互相冲突,而不是去分析它是否具有合理性。有人甚至说:“对这个人的评价早已有定论,何必再讨论!”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可是,自从有历史学以来,就有了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有多少历史人物是我们能够“盖棺定论”的呢?即使这样,很多人也没有改变他们顽固的思想观念,坚信自己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是“定论”。还有一些人也承认不可能对历史人物下定论,可是在研究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思想方法,包括其思维方式、语言表达方法、下结论的方式等等,让人感觉到,事实上都未能脱离“盖棺定论”模式的窠臼。本文主要从评价主体和客体方面分析“盖棺定论”的不可行性。
一、历史人物评价中的客体与“盖棺定论”
历史人物评价中的客体是已经成为过去而且一般都是在历史上有所影响的人。人的一生活动不是单一的,而是表现出多面性或复杂性,一生中只有一种表现的历史人物是很少的。因为人都是一定社会和一定时代的人,当时社会的一切对历史人物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即使定力再高的人,也不可能不受社会和时代的熏陶和制约,社会和时代的特性时时改变着他们既定的生活道路和思想观念,很多时候往往会走上他们初衷的反面,这是历史的常态。对众多的历史人物,我们用一种固定的结论是无法总括他的一生的,非凡是,假如这种定论受某种意识形态的影响,那就离历史事实更远了。例如,杨度,是中国近代史上十分引人注目的人物,一生经历了许多风云变幻、斗争波澜,可以说多变是其人生的特征。他从小求学于王闿运门下,受王“帝王之学”熏陶。后留学日本,寻求拯救中国危亡、变积弱为富强的道路。曾为清政府出洋考察宪政五大臣起草报告,任宪政编查馆提调。1907年主编《中国新报》(月刊),主张实行君主立宪,要求清政府召开国会。辛亥革命爆发前后,依附袁世凯,并与汪精卫组织“国事共济会”。1914年袁世凯解散国会后任参政院参政,次年联络孙毓筠、严复、刘师培、胡瑛、李燮和等组成“筹安会”,自任会长,为恢复帝制策划。袁世凯死后,杨度思想发生转变。1922年,陈炯明叛乱,他受孙中山的委托,通过夏寿田游说曹锟,制止吴佩孚援陈,帮助孙中山度过政治危机。次年,在上海加入国民党,孙中山特电告全党。在此前后,他在京与李大钊、胡鄂公等交往,接触新思想。1924年,受孙中山委托,为配合北伐,与北洋军阀周旋,进行分化瓦解,其时他的思想已向马克思主义靠拢。1927年李大钊被军阀张作霖逮捕后,他曾多方营救。晚年移居上海,参加中国互济会及其他进步团体,掩护共产党人。1929年秋,杨度正式申请入党,经潘汉年介绍,周恩来批准,在白色恐怖最严重的时候成为中共秘密党员。杨度入党之时,已经做好了随时为革命献身的预备,将母亲送回长沙,将妻子遣居苏州,自己单身居上海,利用他特有的广泛社会关系,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为革命做了不少别人难以替代的工作。对于像杨度这样极其复杂的历史人物,用某一种定论恐怕是无法总括其一生的,简单化的做法只能使我们的熟悉离历史真实越来越远。充分熟悉客体的多面性或复杂性,对于史学家是非常重要的,会有助于史学家们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熟悉客体,并促使历史学家们的头脑也复杂起来,从而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加丰富多彩,笔下的人物也会鲜活一些,而不再是像贴上标签的动物标本一样死气沉沉!历史人物在特定时代的所作所为,其价值并不是在当时就能全部显示出来的,较为重要的事件和人物活动的作用和意义,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充分完整地表现出来,是一个逐渐展现的过程。尤其是那些处于“时代主题”之外的人们的成就,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即到了另一个时代,相关的问题显示出其重要性之后,人们才会熟悉到其价值。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史学界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将人物活动的价值分为原生价值形态、延伸价值形态和抽象价值形态。[1]认为这几种价值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极不相当的特点,很多情况下原生价值与延伸价值处于对立的状态,不同的时代对同一人物的所作所为进行评价时看到的是不同的价值层面,不可能得出一致的结论。因此,我们不能说某一个时代对一个人的评价是“定论”,否则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发现了一切,熟悉不需要再发展了,——而这显然是违反辩证法的。从客体的角度讲,不能下定论的又一原因就是我们在对历史人物进行评价时,依据的是史料这个中介。虽然中国史书号称“汗牛充栋”,但是相对于丰富多彩的客观历史存在本身来讲,只能用“凤毛麟角”来形容。很多历史人物一生的活动就只留下来几百字甚至几十个字的材料,凭着简单的史料是无法给一个复杂多变的人生下“定论”的。即使是这么简约的材料,还渗透了历史记录者的主观意识。我们说中国史家有着“直书”的优良传统,但绝不能说他们的记录就是历史的原貌。很多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史料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也有完全相反的情况。这些都限制了我们对历史人物所做出的结论的可靠性。梁启超说:“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后之做清史者记戊戌事,谁不认为可贵之史料?然谓所记悉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2](p110)梁启超这里说的是感情因素对于历史记录者的制约。除了感情因素之外,还有其他种种因素制约着历史记录者的思想,使他们不可能任何时候都能真实记录历史的真实过程。恩格斯说:“熟悉就其本性而言,或者对漫长的世代系列来说是相对的而且必然是逐步趋于完善的,或者就像在天体演化学、地质学和人类历史中一样,由于历史材料不足,甚至永远是有缺陷的和不完善的。”[3](p431)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轻言自己的研究结论是无法超越的、万世不易的定论。即使是历史人物自己留下来的东西,也不一定能反映他的真实思想。例如,历史人物的日记。日记有给自己看的,有给别人看的。给别人看的,能否真实反映本人的心路历程是值得怀疑的。即使是写给自己看的,也不可能完全真实地反映作者的思想观念。有人笑称:“除了天气之外,日记中可信的东西不多。”话虽过头,但能提醒我们在根据历史人物的日记做出某些结论的时候,应该考虑其相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