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评价中的“盖棺定论”问题论

发布:佚名   时间:2009-12-24 11:46: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malajia   人气: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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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物评价中应避免“盖棺定论”
  
  既然历史人物评价中“盖棺定论”是不可能的,一旦强制“定论”之后又会产生很多负面影响,我们就需要避免人物评价中的“盖棺定论”倾向。第一,史家要有宽容精神,学会理解古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要求我们,在评价历史事物时,要把它们放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理解。具体到人物评价,那就是不能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和标准去要求古人,而要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在以前的研究中,我们也一直强调把历史人物放在当时的时代条件下去理解,可实际的评价却让我们看不出来,诸如“某某人虽然做了一些好事,但只是为了维护当时的统治”之类的评价比比皆是。这些评论难道符合历史主义的思想方法吗?生活在封建社会,不让他们维护当时的统治,他们会干什么呢?我们现在处的时代是封建社会已经灭亡了,我们当然可以站在一个新的时代高度去看问题,可怎么要求当时的人都能看出来呢?非凡是在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这种要求简直是可笑之极!历史人物评价,在今天的中国,应该纯粹是一个文化问题。我们不应该也不需要像曾几何时所经历的那样,于历史人物的评价中窥测风向,制造舆论。对那些已逝去的古人的同情的理解,在今天应该成为化育我们新的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专业的历史研究者,当然应该努力去理解历史人物在一定历史环境和生活环境中的内心感受和作为,这是我们理解人性与历史的关系的基础。也许,同情的理解,对于我们长眠于地下的古人已经不重要了,但它却是一个民族熟悉自己的最可能的途径。在今天,要说评价历史人物有什么意义,其意义可能正在于此。在司马迁的笔下,同情的理解,不是类己者的小世界,而是天人古今的大世界;不是一己之言,而是一家之言;不是对所爱者的溢美,对所恶者的欲加之罪,而是对历史和人性聚精会神的思考与悲悯。张謇在《追悼孙中山演说》中评论孙中山时曾说:“鄙人要我国人以公平之心,远大之眼光对孙中山,勿爱其长而因护其短,勿恨其过而并没其功,为天下惜人才,为万世存正论。”这句话也应该成为史学家们的座右铭![14]在中国近代史上,李鸿章真正是一个风云人物。一百多年来,对于他签订那么多的卖国条约,史学家和在教科书影响下的平民百姓是十分痛恨的,因而他的“卖国贼”身份一直不能被拿掉。(注:电视剧《走向共和》播出之后,荧幕上的李鸿章的形象似乎“伟大”了一些,包括慈禧、袁世凯等都与教科书上的不同了。于是,有的历史学者就坐不住了,起而攻之,声称这些历史人物均是“已有定论”的人物,编剧们的历史知识太缺乏了。)当我们说李鸿章是卖国贼的时候,有没有考察当时的时代呢?在清朝政府的外交政策已定的情况下,他不签,会有另外一个人来签,能让李鸿章为之负责任吗?反对者认为这是替李鸿章辩护,但这与历史事实相符合。我们认为,李鸿章不该签,是想像中的,没有回到当时的时代条件下,没有历史主义的观点,既然政府已经同意别国的要求,那么由谁来签字就已经不重要了,不签字会有更大的问题出现。所以,有人说:“没有李鸿章,清朝会遭碰到更大的失败。”这并不是妄下断语。对于我们现在的人来讲,更多的应该是考虑为什么会签,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纠缠谁签就是卖国贼的怪论!真想认清一个历史人物,其实不能这么简单判定。我们今天流行的看法和教科书上对李鸿章的评价,是漂了白的官方意见,是当不得真的。由于受定论思想的影响,我们的研究一般总要分为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而且人们一般认为一切过错都应是反面人物造成的,并天真地以为,只要没有反面人物,任何事情都会顺利地进行,按照人们预想中的道路向前发展。这是不尊重历史的表现。而只要一个人被定为反面人物,就永远不能翻身,就像“文化大革命”中被定为“反革命”一样,纵使你有再多的好处,也还是反面人物,是个坏人。我们强调历史地看问题,可是我们的很多评价并没有体现这一点,而只是按照我们现代人的思想感情去评价人,给人贴标签!第二,史家要以发展的眼光,实事求是地对待自己的研究成果。历史熟悉不可能一次完成对历史客体全过程的熟悉,只能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从局部和现象开始,逐步地接近与熟悉它,使历史熟悉呈现出由局部到整体,由表层到深层,由现象到本质的发展路径。这其中每个局部、每个具体的历史熟悉,只要是真实地反映特定历史内容的,都具有真理性,都是历史熟悉的相对真理。另外,也必然有一部分历史现象暂时不被熟悉或暂时不可能被熟悉,而要到人们历史熟悉的条件发生改变的时候才能得到修正、补充和发展、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历史熟悉都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可能是绝对的、永恒的。同时,史家应该充分熟悉到任何熟悉都有主体意识的渗透,任何结论中都包含了大量的主体因素,不能认为自己的结论就是真正的历史真理。英国历史学家柯林武德说过:“人希望熟悉一切,也希望熟悉他自己……没有关于他自己的某种知识,他关于其他事物的知识就是不完备的;因为要熟悉某种事物而并不熟悉自己在熟悉,就仅仅是半熟悉,而要熟悉自己在熟悉也就是要熟悉自己。自我熟悉对于人类是可愿望的而又是重要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他自己的缘故,而且是作为一种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就没有其他的知识能批判地被证实是正确的,并且牢固地被建立起来。”[15](p233)认真分析我们自己的主体意识条件及其在研究过程中的渗透,史家才能够清醒地估计自己的研究成果,从而正确地估价别人的研究成果,而不是排斥或者轻易地否定别人的成果!第三,史家要坚持“直笔”原则,培育自己的独立人格。中国传统史学信仰的是“直笔”原则,也就是要求史家不受外界和权威的干扰,独立地思考和判定,忠实地记录历史。但研究历史不同于记录历史。记录历史,记录者直接面对的是进行着现实的历史活动的人们,非凡是在这种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当权的政治人物,因此必须强调排除权势人物的干扰而“秉笔直书”。研究历史,研究者首先直接面对的是历史记录者遗留下来的历史记录,其次才是这些历史记录所反映出来的在一定的时间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已经逝去的人。因此,从理论上、逻辑上讲,历史研究者因没有历史当事者的干扰而实际上并不存在“直笔”的问题。我们之所以强调历史研究者在评价历史人物时要坚持“直笔”原则,一方面是因为如上所述,历史研究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要受到现实的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的干扰,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政治结论或权威人物的结论当做历史定论;另一方面是因为,政治家总是企图借助死人来达到某种现实目的,故经常干预历史学者的研究工作,要求历史学者按照其设想的图谱去塑造历史人物形象。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坚持“直笔”原则,就是要求历史研究者尽可能排除现实的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的干扰,不惟上,不迷信权威,惟真理是求,真正做到“思想自由”,培养起自己的独立人格,从客观历史存在本身出发,在广泛占有史料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定,对历史人物做出符合历史实际的评价。史家在进行历史研究实践活动时是否具有自己的独立人格,是史家主体意识之强弱的一种具体表现。在进行历史人物评价时,史家假如失去自己的独立人格,人云亦云,或者把政治结论直接拿来当做历史定论,并以此为前提去搜集史料,为所谓的“历史定论”做注释,那么历史研究也就失去了其独立的学科资格,而沦为了现实和政治的婢女,历史学的存在也就仅仅是政治存在的一种表现而已。而作为政治存在形式的历史学的学者们,也就不成其为历史学者了,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御用文人而已。因此,在历史人物评价时坚持“直笔”原则,培育独立的史家人格,不仅仅是史家主体意识的一种表现,而且也是历史学科独立性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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